再想跳出来就难了。”
她立马被唬住,还煞有其事地认真思考起来。秦钦暗自松一口气,等了片刻,却见温渺抬头:“我想好了,无论怎么着,我都还喜欢他,既然喜欢,就应该无所顾忌,谁都不知道走到最后是什么样子,我为什么不走过去看看呢?”
秦钦欣然,伸了臂膀作势和她拥抱:“我一直把你当作很亲近的人,如果这趟路走得不顺,什么时候想回头,我一直在你身后。”
温渺自然感动不已,和秦钦道别后就推门进了病房,而他就站在外面目睹里面发生的一切。他阻止过,并且已经尽力,这两人之间若真有一场躲不掉的孽缘,那也是一种缘,拆不掉的。
想想觉得可笑,自己这心思还没整理透彻,反对别人的事儿这么上心。话说这心思,是他活这么多年头一次产生,来得毫无预兆,让他这天才也措手不及,压根儿没有任何办法应对,他想起朋友以前老调侃他,说他不近女色是因为喜欢男人。此类论调对天才而言从来都否与评论,他没在意过,是因为觉得压根儿不靠谱。
突然就想起以前上学时,有一意大利女孩儿总爱向他借浴室,回回穿了浴巾在他眼前晃,他也没觉得有什么,有次那姑娘不请自来,他开门时她连衣服也没穿,都到那程度了他依然毫无反应,压根儿没往那方面想。
如今看来,不是他不想,是人不太对。看来上帝造就万物时果然是公平公正,哪怕给了你所有的优秀,却总有一样留下遗憾,至少目前对他来说,这是种遗憾,他再强大,可没强大到突然接受自己对一男人怦然心动,他需要点儿时间来消化这东西,这可不像学物理或者做化学,只要攻克就战无不胜。
他的父亲杀了季渊,他却喜欢上季邺南,这桥段有点儿熟悉,电视上貌似演过无数次,只是这回主角却换了,还换得有点儿匪夷所思。大概一切都应了那句歌词: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另一边,病房里的俩人正在分一苹果,温渺洗干净削了皮递给季邺南,他却朝桌上的水果刀努努嘴:“切了。”
她于是乖乖跑去切水果,等均等分切好端过去,人依旧不满意,说:“我被包成这样怎么吃?”
她往他身上上下扫视一圈,那绷带虽缠了大半个胸膛,那手却是完完整整露出来,于是很疑惑:“你手没事呀。”
“这么放着没事,吃东西得动手,动起来会牵动伤口,那不就有事了。”
小姑娘狡黠一笑,拎着盘水果得意洋洋:“你是想让我喂你吧?”
他也笑,毫不掩饰:“聪明!”
她挑了一块,放自己嘴里,嚼啊嚼,歪歪头:“真好吃。”
季邺南快醉了,她这模样和多年前并没两样,看了一会儿,他问:“有那么好吃?”
她点头,顺便也挑了一块喂他嘴里,他学她一样砸吧嘴,很享受的样子,叹了句:“果真很好吃。”说着,忽然想起一事儿,收了笑意问:“你昨晚干嘛去了?”
“跑了啊,不你让我跑的么,后来撞见秦老师,他不会打架,脑门上都是血,我就带着他一块儿跑了。”
“就没想过回去找我?”
她吃的不亦乐乎,表情满不在乎:“你不是擅长打架么,何况周礼也在,闹那么大肯定有人报警,可谁敢动周公子啊,动不了他就没人能动你,所以我根本用不着操心。”
季邺南想,你个小没良心的,亏我在街头等了你半宿,嘴上却说:“聪明了啊,想得还挺
全。”
她又喂他一块水果,洋洋得意道:“那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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