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4章 一辈子都不要回来了_许朝暮沈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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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她还是撇撇嘴,满不在乎,“最好是一辈子都不要回来了。”

  沈迟讪笑,笑里多少有点苦涩,掌心却不肯离开她的脸。

  “一辈子……兴许,真得一辈子就不回来了。”他声音寡淡。

  若是在南非出了意外,她这辈子都不用再看到他了。

  许朝暮心口一跳,临行前,忌讳说这些的。

  就算他真得要结婚了,就算他跟她结束了领养关系,就算他对她再不好,她也希望他能好好的。

  气氛顿时有点清冷,四周都听不到声音。

  风吹起竹叶,一片一片的叶子就在空中打一个转,再慢慢落下来。

  “朝暮,你说缘分是不是很奇妙?一眨眼,我们都认识八年了。”沈迟忽发了感慨。

  八年了,不长不短。

  这八年的时光有多好,只有他自己知道。

  许朝暮很难得会见到这样的沈迟,她竟有些不认识他似的。

  没等她开口,他就笑了:“八年前,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混蛋,当然,现在也是。小丫头都长这么大了,时间过得真快。”

  许朝暮心口没来由地一顿,迟缓而沉重的钝痛。

  她略略伤感,缓缓开口:“是啊,四哥,你妹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

  “妹妹……呵。”他自嘲似的轻笑出声。

  “四哥,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回宿舍了。学校人多眼杂的,你要是为我着想,你就不要来找我了。我希望,你能多为我考虑一点。”

  她不愿意被人看做小三,也不愿意被学校里的同学说水性杨花、勾三搭四。

  没想到,沈迟点点头,竟同意了。

  他松开了手,只是目光中仍有万千不舍。

  就算此次南非的行程一切顺利,他也要一个多月不能见到她。

  习惯了有她的朝朝暮暮,又怎能奈这没有她的漫漫长夜。

  他手一松开,她就飞快地推开了他,跑走了。

  抱着书,她跑得比兔子还快。不知为何,眼角竟有些湿润。

  她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臂,没出息。

  风吹起竹叶四处乱飘,沈迟一直目送她离开,才缓缓走回自己的车里。

  月色朦胧,云丝清浅,夜里薄薄的雾气宛若游丝般,飘来飘去。春日的夜晚,花香盈袖。

  果真,后来的几天,他都没有再到学校找她。

  但他没有来,白曼却来了。

  正好那天是周六,许朝暮趴在自己座位上写作业,她转着笔,皱眉思考一道复杂的数学题。

  谁出的题目,真讨厌。

  就在这个时候,晓风从门口走了进来。

  教室里只有许朝暮一个人,因此,晓风踩着高跟鞋进来的声音格外引人注目。

  许朝暮抬起头:“你找我?”

  “许小姐,白小姐在外面等你。”

  “等我?”

  “是啊,你上次不是说,要跟白小姐一起去挑礼服吗?今天正好白小姐有空,一起去吧。”晓风道。

  晓风今天的态度还算不错,脸上也挂了笑意。

  许朝暮想起来了,是啊,她说过,要给白曼做伴娘的。

  “嗯,你下去等我,我马上就来。”许朝暮开始收拾试卷。

  “好,我和白小姐在车上等你。”

  很快,许朝暮就把桌子给收拾干净了,关上教室门,顺着楼梯往楼下走。

  这会儿还很早,太阳才刚刚出来,一切都像是刚从睡梦中苏醒过来。

  早上的空气清新舒服,许朝暮呼气,吸气,深呼吸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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