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74章 斗奴_唐朝好地主:天子元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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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甚至送去见阎王。

  这般激烈的战斗,又是在狭小的笼中,双方都没打算拖延,几乎不过盏茶功夫,就已经结束战斗。

  终究还是那个步落稽壮汉更胜一筹,一记重拳直接将那党项羌砸的趴在地上,生死不知。

  李道宗拍了拍手掌,让人上去清场,扭头对怀玉道,“那羌奴的拳头慢了一点点,他的拳头也已经碰到山胡的下巴了,可惜就差了一点,山胡这拳不轻,直接把他砸晕了,

  这些斗奴的拳劲很猛,能一拳砸死一头牛。”

  护卫上前检查,那个党项羌挨了那么重一拳没死,只是晕过去了,被拖死狗一样拖下去了,获胜的山胡晋级下一轮。

  他得意的走出笼子,来到场边休息,还有两个女奴为他揉捏肩膀放松,又有大夫为他简单的包扎伤口。

  武怀玉发现那获胜的山胡的眼里,没有了战士的那种坚毅,他已经沦为了一个斗奴了,为了一场胜利而得意自豪,甚至还有心情伸手揉捏那女奴占便宜。

  “打赢了好酒好肉,还能得到女奴一晚,打输了凉水剩饭,要是一直输,就会被送去盐池捞盐,或是去矿场挖矿,又或是去庄园种地,那些待遇可不及斗奴场。”李道宗道。

  武怀玉想到了古罗马人的角斗士,想到了斯巴达克斯,想到了血与沙,想到了黄金面具,嗯,想远了。

  按李道宗所说的,斗奴成了灵州的一个很有名气的活动,那些斗奴也成了一个职业,虽说伤亡大,淘汰率高,但能在斗笼里存活下来,并获得名气的那些人,他们也会在辉煌时很风光,美酒美人,除了自由,他们什么都不会缺。

  虽然辉煌总是短暂的,某一天,某一场比赛,他们可能就死在了斗笼里,但对于许多战俘来说,他们宁愿这样死去,起码也痛快过风光过,尤其是那些被送进田庄、矿场、盐池的战俘们来说,与其暗无天日的做着苦役,牛马不如,倒不如搏一搏,每年都会有些有名的斗奴功名成就,成功获得自由放免,虽然极少,但总是个希望。

  而有些斗奴在取得一定名气后,虽然也可能会伤病等,但他们也可能会被一些贵族豪强买去做斗奴的训练师,或是家丁护卫。

  一场接一场的比赛。

  每场都打的鲜血淋漓,甚至中间还有两个被毫不留情的对手给打死了,有个家伙直接把对手的脖子扭断了,另一个则是把对手,抱起砸在自己膝盖上,把对方的脊椎直接砸断了。

  凶残无比。

  任城王依然是那副优雅的样子,始终面带着微笑看着这血腥的一幕幕,怀玉大受触动。

  跟这些人比变态,自己还差的远啊。

  他发现,这时代许多人心理素质都很强大。

  比完,还剩下十四人,成为最后赢家的反而是一个个头并不是最高,也不是最壮的步落稽胡,姓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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