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十四章:还说不是现场写,我都看到你查资料!_让你拍个宣传片,你拍警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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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脑海过一遍后,刘天王满脸激动。

  看着刘天王的样子,梅就若知道这首歌他很满意。

  没过多久,叶晨另一首歌也已经写好。

  他伸出拿出另一首歌,递给刘明华。

  “这首歌是一首粤语歌,您看看喜不喜欢!”

  “十七岁!”

  看着这个歌名,刘明华有些疑惑,他现在都快四十岁,唱十七岁好像有些不太好吧!

  不多当他看到歌词的时候,才发现他想错了。

  这首歌,不是讲十七岁时的青葱岁月。

  而是在回忆!

  之所以选择这首歌,是因为叶晨发现,刘天王的经历和前世那位出奇的相似。

  索性就直接把《十七岁》抄了下来。

  当然,里面一些人物,已经按照这个世界的背景改过。

  刘天王继续往下看,却发现这歌词里面讲的,不就是他出道的经历吗?

  十七岁参加明星训练班,突然荣升主角,拍了人生第一场戏。

  二十九岁时拿下人生第一尊音乐奖杯。

  直到后来成就影帝,九州大地,传遍天王之名。

  当然,最让他触动的,还是最后那几句歌词。

  “如今我四十看从前,沙哑了声线。

  回忆我冀望那掌声,从依然到今天。

  那首潮水,忘情水。

  不再经典!

  仍长埋你的心中,从未变。”

  这几句歌词真是说道他心坎上,如今将要迈过四十大关。

  但他对音乐的热爱,从没变过初心。

  “这两首歌,我很喜欢,尤其是这首《十七岁》,这首歌是叶导现场创作的?”

  听到刘天王的话,叶晨摇摇头。

  “我一直很喜欢您的歌,这首是我根据您的经历写出来的,其实之前一直想找您合作,没想到您居然找我约歌,真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叶晨这么说也没错,原主确实很喜欢刘天王。

  歌也确实很早就写出来,只是一直躺在系统而已。

  这么说应该没问题吧!

  听到叶晨的话,刘天王有些意外:“哦,还有这种事,那真是缘分!”

  “当然!”叶晨笑着应和道。

  再次攀谈几句后,几人坐在一起愉快的聊着天。

  从音乐谈到天南海北,一餐过后,宾主尽欢。

  将合同谈妥之后,叶晨和梅若一起离开包厢。

  待叶晨走后,刘天王坐在椅子上,感慨道:

  “叶导真是一个性情中人,而且他对艺术的造诣很深,四大这次算是走了一步臭棋。”

  刚才和叶晨的聊天中,他发现无论他谈及什么,叶晨都能说上一二。

  而且从说话间,可以轻易看出,叶晨知识储备确实很深。

  尤其是讲到一些剧本。

  虽然只有一个简单的概念,但他可以明显感觉到完整的剧情,就是一部优秀的故事电影!

  至于为人方面,就更不用说!

  那两首歌的质量,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

  如果不是他强行加价,叶晨甚至只打算收五十万万块一首。

  他在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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