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一章 天皇陛下这一巴掌……疼!_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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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将军亦承此敕决之,不待后命。”

  这是一份宪法性文件,其中虽然没有明确的关于宗教方面的内容,但究其“立法原意”,既然“公卿百官诸藩,赏罚黜迁,皆出于幕府”,那么,西本愿寺这种皇家寺院的“赏罚黜迁”,自然也“出于幕府”,就是说,幕府是有褫夺西本愿寺的“御门迹”以及门主的“权僧正”的权力的。

  但是,大久保利通和明如上人都认为:不怕!

  原因很简单:西本愿寺既然以幕府和德川庆喜为“法敌”,号召全国信徒起而“一揆”,推翻幕府,“迎还天皇”,则意味着幕府的一切权力皆不被西本愿寺承认当然也包括对西本愿寺“赏罚黜迁”的权力。

  而在旁人眼中,幕府和西本愿寺彼此对敌,前者褫夺后者的皇家寺院身份,也没有什么公正性、权威性可言。

  就是说,即便幕府宣布褫夺西本愿寺的“御门迹”以及门主的“权僧正”,也不能对西本愿寺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

  所以不怕!

  可是,天皇陛下就不同了呀!

  天皇陛下的权威,是大伙儿都承认的呀!

  除非

  不承认天皇陛下的权威。

  或者说,不承认“这位”天皇陛下的权威。

  那就等同要求“废立”了!

  这……是不可想象的。

  至少,在目下,是不可想象的。

  那么,梗着脖子,硬说“此乃伪敕,不能奉诏”?

  原本,大久保利通和明如上人都有一个错觉:退一万步,即便天皇陛下想下诏褫夺西本愿寺的“御门迹”以及门主的“权僧正”,在技术上,也是不可行的

  颁布诏书,须有公卿“承旨”、“写旨”,犹如中国,皇帝的旨意,须经军机或内阁,方能颁行;可是,天皇陛下“西向就学”,身边儿只带了一个“典侍”庭田嗣子总不成,叫这个女官来“承旨”、“写旨”?

  木有这个道理嘛!

  孰料,天皇陛下这道诏书,乃是“手诏”亲自动笔,亲自用玺,根本就不需要哪个来“承旨”、“写旨”!

  所以,这道诏书的法律效力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便天皇陛下是被人拿枪指着头逼着写下来的,也不能说是什么“伪敕”。

  回想起来,自己未免太过胶柱鼓瑟了未免太可笑了些!

  唉!其实不是自己胶柱鼓瑟,而是对头“不守规矩”!拿现在的话说,就是“不遵守游戏规则”!

  介么搞法儿,这个把戏,咋玩儿的下去涅?

  那么,俺们也以牙还牙也“不守规矩”?

  咋个“不守规矩”法儿呢?

  呃,不是“伪敕”,那就是“乱命”,所以,“不能奉诏”……

  不行啊!

  颁布“乱命”的皇帝……还有资格做皇帝吗?指斥诏书为“乱命”,等同变着法儿要求“废立”至少,等同否定天皇权威了!

  可是,我等之一切所为,皆以“大政奉还”为根基不能自己个儿挖自己个儿的根子呀!

  诏书中还说了两个事儿,也很要命。

  一个事儿:西本愿寺第二十代门主广如,也即明如的生父,身体状况一向良好,在此之前,没有传出过任何“退位”的意思,明如何以突然代乃父而为西本愿寺第二十一代门主?太突兀了!广如是否受了逆子的挟制?有关部门给朕调查清楚了!

  另一个事儿:净土真宗为我日本释教之大宗,西本愿寺“乱法”、“误国”,至于此极,还有资格自居为净土真宗之“正传”吗?关于这个问题,有关部门赶紧给朕提交一份报告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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